近來要求陸配繳交「喪失原籍證明」引起部分人士質疑,為解決在台陸籍配偶因種種原因無法返回中國大陸辦理「除籍證明」的問題,政府推出以具結書替代的辦理方式。為了釐清外界疑慮、加強政策宣導,陸委會今(22)日下午與相關單位合作,在中國文化大學建國校區舉辦專場說明會,現場反應踴躍。
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昨(21)日在立法院指出,目前針對約1.2萬名需補件者的通知中,已有1,784人完成繳交除籍資料,另有880人遞交具結書,352人申請延後返陸辦理,485件則因特殊情形由專案協助處理。根據媒體報導,目前尚有超過8,000人尚未採取任何行動。
今天5/22日下午2點半,在文大建國校區大夏館八樓舉行的說明會,早已擠滿陸配與家屬。會場座無虛席,簡報投影清楚說明具結書填寫方式與注意事項。
與此同時,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在記者會上表示,目前仍有大量文件尚未送達移民署,主要是因為這些文件須經大陸公證處認證,再轉交給海基會驗證後,方能交至移民署,過程中仍有大量資料在傳送途中。
首次舉辦的說明會由陸委會、移民署、海基會以及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共同主辦,除了說明政策背景與辦理流程外,現場也提供一站式收件與諮詢服務。
移民署人員詳細說明六類可申請具結者包括:第一,因罹患重大傷病,無法親赴中國大陸處理相關手續;第二,104年起未曾返回中國大陸,缺乏聯繫管道取得證明;第三,年幼時來台,當時無法自行處理除籍手續;第四,若返陸恐面臨人身安全風險。第五,年滿70歲者以及低收入無資力赴陸者,相關情況下,當事人可提出切結書代替證明文件,由政府個案審認。
同時也解釋如果有三種情況可以申請延後其中包括包括:一、 因服刑、兵役、就學、家庭遭遇重大變故,或屬有急性病症無法於期限內搭機二、 因照顧未成年子女、重大傷病、70歲以上的親屬,三、 當事人懷孕
有民眾當場反應因為在大陸除籍擔心沒有資料,移民署依先前的案例,當地派出所在戶口註銷證明寫上到台灣定居加蓋公章經由兩岸公證,就可以辦理。
說明會結束後,有民眾現場直接遞交申請資料,不少與會者表示,從一開始接獲通知時的焦慮,到今天能實地瞭解並提交具結書,讓他們心中踏實許多。
移民署也提醒,若不確定當年是否已繳交除籍證明,可至移民署網站的專區查詢,只需輸入身分證字號、姓名與生日等基本資料,即可查詢結果。
有與會者現場查詢後發現自己竟須補件,感到十分驚訝。他說:「我本來很開心以為沒問題,結果一查才知道還缺文件!」移民署官員當場協助他登記資料並協助進一步查對。
主辦單位表示,這是首次舉辦相關說明會,後續也將於高雄、台中、花蓮等地陸續舉辦類似活動,擴大宣導與協助辦理。
